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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阳术士21(1 / 2)





  接连走了快一个月, 一路上都算得上是风平浪静。

  没有遇见什么事情,带了驿站就进行补给歇脚, 第二日继续启程。

  云州与鄞州之间相隔两州之地,一为灵州,一为幽州,如今车队已经踏入了灵州的地界半个月了。

  这单纯的赶路,倒是说不上是旅途,一路上要么在赶车,要么坐在马车中,偶尔掀开帘布看看外头, 走的是官路,遇见的,也多是旅人。

  乾元商队已经将沿路的路线,都告知过行商们。

  老吴算了算,如今的路线正是他走过的,再往前走怕是三五天,估计就能到灵州的边缘之地, 缺水的朴勾城了。

  虽然不一定在朴勾城驻留, 但是对于他们这群始终在路上的人来说,清水一定是得准备充足的。

  因此在上一个驻留点, 所有人都在那驿站中准备了足够的水囊, 路上用的也很是节省,尽量找到有河流, 有溪水的地方。

  而此刻, 他们正驾着马车, 通行一处大湖。

  老吴为洛素解释着:“此乃云梦湖, 这一湖, 滋养灵州与幽州的万千百姓,一湖辖两州,造益无穷。”

  “既如此,那为何朴勾城如此缺水?”洛素提问道,朴勾城离这云梦湖也算不得太远,既然是有名的缺水,官府为何没有措施?

  老吴也摇摇头:“官府也曾修建水渠,试图引水到朴勾城,奈何总是会碰见各种怪异事件,好不容易修好了,刚引了水过来,等不到一刻钟,这些湖水就好似直接消失了一般,如今已有百年,俱是如此。”

  “可惜我等坐着马车,不然往日里,我到了此地,便是搭乘官船,从灵州走水路到幽州,比陆路快上许多。”

  老吴指了指湖边,洛素看到这里既有渔船,也有像是大型的官船载人,灵州与幽州因为这便捷的水路,交通十分便利,他们做马车走陆路还得走个三五天,才能到两州交界之地。

  说起来,她还没在这个世界做过船呢,就算是在前世,现代的世界,上过游艇游轮,或者是拍戏的小船,这种原滋原味的湖中划桨,还没有体会过。

  老吴似乎是察觉到了洛素的想法,“等到了鄞州,鄞州鱼米丝绸之乡,河道众多,届时我们还可以上花船去耍耍呢。”

  “花船?”洛素用诡异地眼神看着老吴,

  “你这丫头,想什么呢,每年鄞州的绫罗丝缎出货,各家都会请来各大青楼的花魁小姐,穿着最新裁制的新衣新布料,湖上游花船,各家的公子小姐自行包船,我们这等商人平民,也可上私船或是官船,穿梭其中观赏。”

  老吴瞪了洛素一眼,小小丫头没他孙子大,心眼倒挺多。

  听了老吴的解释,洛素有些意外,这大概相当于现代的模特走秀?

  你们古代人已经玩的这么高级了吗?

  “还会票选当年的第一布庄与花魁,这可是鄞州每年最快活的事情了,今年不用想,又是一番龙争虎斗。我家这种小布庄,也能去凑个热闹,每年有不少人,都为了鄞州的花船会特地前来瞻仰。”

  老吴一脸回忆,语气中都多了几分雀跃,甚至有着隐隐骄傲。

  他们鄞州人,有钱有银子,供养整个大乾的布匹市场,就是牛逼!

  不过洛素又仔细问了问,一向能说的老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,“你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
  老吴已经好多年没有看过花船会了,年年跑商在外,几年也赶不回去一次,如今给洛素描述的花船会,也都是好几年之前的了。

  洛素翻开了《神异录》的第六页,上边是关于水行的术法,避水术,控水术。

  野外赶路,清水是稀缺资源,洛素忍痛拿了一个牛皮的水囊,专门用来练习,为了防着人,赶路时路途颠簸,她还在马车里小心翼翼地控水,操纵着水滴,水流,水丝,从水囊中摄出来,在她的控制下,变换出多种模样。

  赶上露宿在山中有溪水的地方,洛素就可以借着去河里,小溪里摸鱼的由头,去玩一会儿水。

  很有一点儿时玩水捏泥巴的感觉,心随意动,水流随着她的心念而动,甚至是控制之下,变成喷泉,弄出几条鱼来加餐。

  这自从在龙泉客栈翻开了《神异录》的第六页,如今不到一个月,这控水术也算是被她玩的炉火纯青,正经地方没用上,呲水一呲一个准,在河里摸鱼逮虾抓螃蟹螺狮,那叫一个好用。

  只能说技能是给人学的,用成什么样......还得看人。

  这云梦湖好似无穷无尽,一路之上,洛素掀开车帘,右边仍然是广袤的湖面,一望无垠,河鸟栖息,渔船翻桨。

  “这几日,大抵都要吃鱼了,这云梦湖我等路过的,还未走到中心之位,此地渔获众多,十几文钱,便能买上好大一条草鱼了,可算是能改改口味。”

  这途中在驿站补给了几次干粮,馍馍片,野菜干,大饼子,为了能够保存长久,这些干粮往往都无比之坚硬,十分的考验老吴的牙口。

  就算是这野外,野鸡野兔,也不是时时都能抓到的,这车队这么多人,给野物下套的专业人士更是多的是,僧多肉少,洛素和老吴,大多靠着自备的食物,偶尔捡个鸟蛋,配着腌制的巨咸无比的腊肉凑合。

  赶上巧碰见雨后,能捡一些肥嘟嘟的蘑菇,洛素还逮到了一只野鸡,顺手在山野间拔下鲜嫩嫩的野葱野韭,顺手施为的一锅大杂烩,香的整个车队都紧盯着那只小锅,这个过来要口汤,那个过来夹块肉。

  给那乾元商队的主事人陈先生送了一碗过去,对方还亲自过来攀谈了几句,野蘑菇肥硕,个个洗的干干净净,随手撕成大块,野鸡风味独特,翠绿的野葱野韭滋味浓郁,去腥而添辛,鸡汤鲜浓,浸透了汤汁的野蘑菇一口咬下,肉汁与蘑菇独特的响起交融,这是山野的气息在绽放,野鸡在山中四处奔波,没有一丝丝的赘肉,炖足了火候,入口鲜嫩弹牙,带着蘑菇的芳香。

  那陈先生带着空碗过来,看着已经空空如也的陶锅,意犹未尽的模样,老吴至今还记得。

  天色渐晚,这还是位于云梦湖的地界,不过看着湖上依旧有人泛舟,老吴估计着,今晚应该是不用露宿于荒郊野岭了,只是这车队若是借宿于某个村庄,如此庞大的队伍,还有着带着兵器的护卫,怕是也不令人放心。

  果不其然,车队的速度放缓,前边已经有人过来通知,今晚车队投宿于云梦湖边的一个渔村,只是房舍有限,怕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住。

  要是老吴一个人,他倒是可以跟其他客商挤一挤,睡个大通铺,只是身边还有个比自己孙子都小的小姑娘,可就不成了。

  车队缓慢地进村,乾元商队已经和村中交涉,给他们划了一大片地方,洛素看着有不少人家外边,都晒的渔网,还有鱼叉。

  村中的鱼腥味,也甚是浓重,想来这里的人,基本都是靠着云梦湖吃饭,捕鱼为生。

  只是这供给的一旦多了,也就不值钱了,云梦湖资源丰富,渔人众多,人人打渔,也卖不了多少钱。

  因为靠着湖,雨水丰沛的很,甚至家家户户都搭了类似篷布一样的遮挡,免得下雨来不及收拾东西,村中给商队的地方,便是如此,大片大片的油布遮挡,即便是下雨,也足够遮住雨水,其后还有几间小房,只是内里似乎许久无人居住,多是灰尘。

  客商们仿佛心有灵犀,大家收拾好了几间小房,多是把货物搬进去收纳,万一下雨,这篷布很容易说倒就倒,老吴去周遭打些野草,这出门,自己吃的倒是能将就,就是这上路的马儿还得好生伺候着。

  好在自家马儿不算挑食,肠胃也不错,给什么都吃,之前萎靡了一阵,又活蹦乱跳的好了。

  洛素留下来看车,她的眼神不断地扫射四周,嗯,都是人,很好,今天应该没有什么问题。

  原本缀在车队身后的伯裘一家,不知道什么时候,就已经离开。

  也许是途径某地之时,觉得风景不错,就暂时游玩几天了吧。

  伯裘送给洛素的小玉雕被她穿上了一条红绳,挂在脖子上,放在哪都容易丢,还是放在身上更加保险一些。

  老吴割了不少马草回来,这个渔村已经有渔人拎着木桶过来,鲜活的大鱼小鱼在其中游动,洛素正打算挑几条,却见车队不少人都用满含希冀的眼神看着她。

  老吴的大外甥小吴,那可是个天生的厨子!

  “小吴……能不能……一起吃?”

  “我们出钱出力,你只管做饭就好!”

  “是极是极!”老孙疯狂点头,想到上次小吴在山上做的那一锅野蘑菇鸡汤,那味儿啊,真是绝了!

  洛素想了想,行程过半,如今差不多相处了一个月的时间,商队里也没有坏人,大家如今也算得上熟人了,甚至对于她这个小辈,多有照拂,做顿饭而已,也没什么。

  况且大部分时间都是荒山野岭,食材不足凑合一口,今天有厨房有食材,做一次大锅饭,一起改善改善伙食也行。

  她刚点了头,之间接连几大桶鲜鱼放在了她的身边,“吴小哥,陈先生说今日的食材乾元已经买下了,我等为吴小哥打下手,说一绝对不二。”

  “赶路至今一整月,大家今日好生歇息歇息。”

  得,人家材料准备好了,出钱出礼,自己等人也是不花一分钱跟着车队,享受着人家的护卫,如今用厨艺来回馈一下,也不过分。

  那几间房屋已经打扫的差不多,已经像村里借了大釜,洛素也毫不客气的指使人了。

  商队的人不论是乾元的人也好,还是这些行商们也好,走南闯北别的不说,野外的东西,认识的倒是全乎。

  这个去生活,那个去劈柴,你去找野菜,再来几个人去收拾鱼,劈一些小木棍出来。

  人多势众,主要是吃饱,也没地方做饭,大伙儿都有干粮,干脆小鱼熬个一个鱼汤,大鱼剖开烤了吧。

  说干就干,商队的人都任她差遣,大釜熬起,外边的火堆架上,草鱼剖成两半腌制完毕,三十多驾马车,加起来五六十号人,跟从前一个人开店的供应量也差不多。

  如今天色渐晚,天气难得的晴朗,没有阴天,看来是不会下雨了。

  饭菜香浓,天边已经出现了一抹红霞,湖边的夕阳分外的美丽,宛如山间枫叶,层层浸染,红橙交织,霞光无边绚丽。

  商队众人都放松下来,连续赶了一个月的路,如今路程过半,看着湖边美不胜收的云霞,闻着饭菜的香气,是这旅途之中难能的悠闲时光。

  这渔村算是靠湖吃湖,渔人们每天打上一篓鱼,便是一日的饭菜了,小渔村里突然来了如此庞大的商队,也算是来客了,何况乾元那边,也给村中交了些许银两,算是暂住借住费。

  “还有四五日便到了朴勾城,出朴勾便是到了幽州,幽州人杰地灵,倒是比云州更繁华一些。”

  “距离鄞州花船会也不过是月余的日子,不知今年,是哪家布庄拔得头筹,又是有什么新布料。”

  “哈哈哈,去年的花魁榜首,好像是百花楼的菡萏姑娘,那一身的流光缎裁制的新衣,流光溢彩,实非寻常。”

  “倒是希望能提前些日子到鄞州,不然晚去了几天,那些个客栈,只怕是要涨价上天,去的早些,我们尽可租个院子,这么多人算下来,倒是比住客栈划算多了。”

  鱼汤在熬,洛素指挥着一群人开始烤鱼,刮鳞剖肚,简单用山姜与野葱去腥腌制,架上火,一人手里拿两串开烤。

  旅途之上,一切从简,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调味料,有盐就不错了。

  大家吃饭的装备也十分简单,木碗,竹筒,纷纷用来盛鱼汤。

  奶白色的鱼汤,鱼肉软烂,刺都要炖的没了,野葱碎撒在其上,平添一份味美。

  一人盛了一碗,或是半卧在马车,或是席地而坐,三三两两瘫在地上,身边大片的叶子上,放着烤好的烤鱼。

  老吴抿了一口鱼汤,汤色奶白,淡淡的热乎气,鲜甜而浓,没有半分腥气,即便是只用盐调味,依旧是遮掩不住鲜鱼的美味。

  小鱼的鱼肉嫩嫩的,几乎是入口即化,无比鲜滑,傍晚的风有些凉丝丝的,暖暖的鱼汤,再配上烤过热乎乎软软的干粮,吃下去踏实而舒坦。

  烤鱼看着有些微焦,都是大家伙人手两串,自己烤的,都是行路人,烤肉的手艺还是有的,唯有不多的几只是洛素烤的,早已被一抢而空。

  烤鱼用简单削成的树枝串成,鱼皮酥脆,露出的鱼肉已经是一片金黄。

  老吴手中的这只便是如此,甚至金黄的烤鱼之上,撒了不知从何处弄来的野蒜和葱碎。

  金黄与鲜绿交织,一看便是好生有食欲。

  烤鱼的外皮酥脆,不经意的盐巴洒落,微微的咸味刚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