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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月光男配不干了(快穿)第83节(2 / 2)


  或者说,他知道原主能耐,却也没想到竟然这么能耐。

  不过按剧情中,今天确实不会出事,他不唱才会出事。

  终于画完了戏妆,池意被人伺候着穿戴好戏服,领着一群纷纷用崇拜和向往的目光看着他的师弟师妹们去幕后准备。

  戏台之上铜锣响,绝色花旦终开场。

  原主的唱功属于顶尖,否则他也不能受到无数人追捧。

  池意的到来更是让原主的唱腔唱功更上一层楼。

  台上台下无人分心,台上戏子倾情唱,台下观众痴痴听,偶有惊雷铜锣声如雷惊风雨,将台下观众惊醒还魂。

  阁楼内,一名身穿锦衣长袍,目测三十多岁的男人吐出嘴里的烟圈,“你们不是说,上回过后,他必定不敢再开唱了吗?”

  穿着伙计服的手下忍住发抖的冲动,艰难道:“三爷,请再给属下一次机会!”

  许三爷的眼睛透过窗户落在底下的那人身上,冷笑一声,:“算他命大。”

  言外之意,就这么算了。

  “去,在珠宝店买一条项链给九姨太送去。”

  “三爷,什么理由?”

  “就说,赏她眼光不错。”

  下人抖了抖身子,觉得三爷可能是被气疯了。

  姨太太和戏子勾搭上,他竟然谁都没杀,不是疯了是怎么?

  其他几个包厢,几乎也和这里差不多的反应。

  一场戏唱完,场内外波澜不惊,这在池意的意料之中,却在老板意料之外,看着他长长出了口气的狼狈模样,池意笑着踢了踢他,“真有那么吓人?”

  老板后怕得几乎想抱着他哭,“芳华,要不你就答应我,以后别再浪了,行吗?咱们安安分分唱戏不好吗?”

  池意扯了扯唇角,“不好。”

  说罢径直垮过老板,进了后台。

  没办法,谁让原主的执念,其中有一个,就是没能做一辈子的风流戏子呢。

  第92章

  芳华, 清末民初著名的戏曲家,政治家,爱国义士。

  上海名流的追捧对象, 无数千金夫人的梦中情人。

  在知道这些评价时,芳华还是满意的,觉得勉强配得上他。

  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恼怒,因为他的人生并没有如历史评价那般,反而被人窃取了人生, 一个冒牌货凭借踩他上位,竟将他这个正主踩了个声名狼藉, 最终不得不败走他乡, 销声匿迹。

  芳华是个孤儿,生母是个暗娼,生父不详, 暗娼被土匪掳上山, 而芳华也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。

  从小他就无师自通学会利用自己这张脸,倒也平安长到了六岁。

  六岁时, 生母得暗疾去世, 芳华也自此跑出土匪山,他没打算留下来,毕竟在没几个女人的土匪窝里, 长得好看的男人和女人一个用处。

  虽然芳华年纪还小, 但他天资聪颖,许多事都能举一反三。

  下山后, 他做过乞丐做过小偷做过骗子, 但都没做长,因为很快就没了兴趣。

  他聪明, 做什么都能很快领会到其中精髓,因而许多事对他来并没有挑战性。

  终于有一日,他被一个戏班班主看中,收了当徒弟。

  芳华接触到了戏曲,并意外地发现自己对这件事还挺有兴趣,便一直做了下来。

  可他的性格和天资注定了他不会低调平凡地过完一生。

  果不其然,前几年的他还算安静,也就是在戏班里搞事,一不小心收服了戏班内一众师兄弟姐妹的心,成为戏班里最耀眼的存在。

  而在此时,班主还是欣慰的,他相信自己这个徒弟绝对能在几年后独领风骚,成为一代名角儿!

  想到自己能培养出个名角出来,他就满心自得。

  而芳华也确实如他所料,成为了名角儿,可与此同时,跟他一起出名的还有他的风流性子。

  他跟名流千金游过湖,跟貌美夫人听过戏,听名妓唱过曲。

  世家公子与他以友交往,爱国青年与他称兄道弟,就连最开始因为他勾了自己老婆小妾女儿相好心的大佬们,在真结识他后,也与他多有往来。

  他风流不下流,虽结识过许多人,却从未从对方身上骗取金钱名利身体感情,这也是他从未翻车的原因。

  那些喜欢上他的人也从不恨他讨厌他,因为芳华从未利用过他们,甚至没从他们身上得到多少利益,反而多了不少麻烦。

  有时候他们都不明白,为什么他会这样,他到底有什么目的。

  后来明白,仅仅是因为他喜欢,仅仅是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。

  游戏人间,潇洒恣意,哪怕被人用枪指着头,也能依旧谈笑风生。

  而这样的他,却成了一本报社文里的反派。